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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 119
讀笠翁書,如登浮屠,未有不一級高一級者。(李漁, 《閒情偶寄》, 603. )
p. 120
這叚逸事出在胡氏《筆談》,但係抄本,不曾刊版行世,所以見者甚少。如今編做小說,还不能取信於人,只說這一十二座亭臺都是空中樓閣也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3–64.)
p. 123
人之不能無屋之猶體之不能無衣。(李漁, 《閒情偶寄》, 598.)
p. 126
語云:爲善如登,覺道人將以是編偕一世人結歡喜緣,相與攜手徐步而登此十二樓也,使人忽忽忘爲善之難而賀登天之易,厥功偉矣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順治刊本, 現藏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, 1:2b–3a.)
p. 127
虞素臣,高士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18–119.)
pp. 127–128
竟把一宅分爲兩院。新主得其九舊人得其一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5.)
p. 128
1. 另設牆垣,別開門戶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4.)
2. 他一生一世沒有別樣嗜好,只喜歡構造園亭,一年到頭,沒有一日不興工作。所造之屋定要窮精極雅,不類尋常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18–119)
p. 129
1. 三與樓第一 造園亭未成先賣 圖產業欲取姑予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09.)
三與樓第二 不窩不盜忽致竒贓 連產連人願歸舊主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9.)
三與樓第三 老俠士設計處貪人 賢令君留心折疑獄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51.)
2. 當日在三與樓上舉酒謝天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65.)
3. 廳房臺榭亭閣池沼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4.)
p. 130
1. 起得小巧,不像箇大門大面。廻廊曲折,走路的擔擱工夫;綉戶玲瓏,防賊時全無把柄。明堂大似廳屋,地氣太洩,無怪乎不聚錢財;花竹多似桑麻,遊玩者來,少不得常賠酒食。這樣房子只好攺做庵堂寺院,若要做內宅住家小,其實用他不着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3.)
2. 他起造一生最得意的結構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4.)
pp. 130–131
原來這幾間書樓,竟抵了半座寶塔,上下共有三層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5.)
p. 131
1. 虞素臣住在其中,不但不知賣園之苦,反覺得贅瘤旣去,竟鬆爽了許多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8.)
2. 終日坐在其中,正合着命名之意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7.)
3. 玉川父子買園之後,少不得財主的心性與別個不同,定要更攺一番,不必移梁換柱 纔與前面不同,就像一幅如【好】山水,只消增上一草,減去一木,就不成箇畵意了。經他一番做造,自然失去本來,指望點鐵成金,不想變金成鐵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9.)
p. 132
一所花園,住不得兩家的宅眷,立在三與樓上,那一間廳屋不在眼前?他看見我的家小,我不見他的婦人,這樣失志的事沒人肯做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32.)
p. 133
玉川道:「遲一日穩一日,又且便宜一日,你再不要慮他。房子起不完者,只因造成之後看不中意,又要拆了重起,精而益求其精,所以擔擱了日子。只當替我攺造,何等便宜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20.)
p. 134
1. 竟到西河沿上賃了三間店面,打通了併做一間。中間開書舖,是金仲雨掌管;左邊開香舖,是權汝修掌管;右邊開花舖,又搭着古董,是劉敏叔掌管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23–324.)
2. 雖是男子,還賽過美貌的婦人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22.)
3. 兩個朋友合着一個龍陽,不但醋念不生,反借他爲聫絡形骸之具。人只說他兩個增爲三個,却不知道三人併作一人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22–323.)
4. 或有兄弟同宿一娼,父子共偷一婢者,豈盡聯絡形骸之故耶?(李漁, 《覺世名言》, 順治刊本, 現藏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, 3:4a; 李漁, 《李漁全集》, 9:130.)
p. 135
後面有進大樓,題上一箇匾額,呌做「萃雅樓」。結搆之精,鋪設之雅,自不待說。毎到風清月朗之夜,一同聚嘯其中,彈的彈,吹的吹,唱的唱,都是絕頂的技藝,聞者無不銷魂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24.)
p. 136
凡是界限之處,都築了高墻,使彼此不能相見。獨是後園之中有兩座水閣,一座面西的,是屠觀察所得,一座面東的,是管提舉所得,中間隔着池水,正合着唐詩二句:遙知楊柳是門處,似隔芙蓉無路通。陸地上的界限都好設立墻垣,獨有這深水之中下不得石腳,還是上連下隔的。論起理來,盈盈一水,也當得過黃河天塹,當不得管提舉多心⋯⋯就不惜工費,在水底下立了石柱,水面上架了石板,也砌起一帶墻垣,分了彼此,使他眼光不能相射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8–9.)
p. 137
1. 時當中夏,暑氣困人,這一男一女不謀而合,都到水閣上納涼。只見清風徐來,水波不興,把兩座樓臺的影子,明明白白倒豎在水中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6)
2. 影兒裏情郎,畵兒中愛寵,此傳奇野史中兩箇絕好題目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4.)
p. 138
1. 銅墻鐵壁;非但不可露形,亦且不可露影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.)
2. 不但拆去墻垣,掘開泥土,等兩位佳人互相盼望,又架起一座飛橋,以便珍生之來徃,使牛郎織女無天河銀漢之隔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3.)
p. 141
1. 這樁事情雖然可惱,却是一種佳話。對影鍾情,從來未有其事,將來必傳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3.)
2. 《合影編》的詩稿,已做了一部傳奇,目下就要團圓怯【快】了。 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50.)
3. 雖無實事,頗有虛情,兩副形骸雖然不曾會合,那一對影子已做了半載夫妻。如今情眞意切,實是分拆不開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33.)
4. 要曉得這位郎君,自從遇了玉娟,把三魂七魄倒附在影子上去,影子便活潑不過,那副形骸肢體竟象個死人一般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9–30.)
p. 142
他家亭榭雖多,都有日光晒到,難于避暑。獨有高樓一所,甚是空曠,三面皆水,水裏皆種芙蕖,上有綠槐遮蔽,垂柳相遭,自清早以至黃昏,不漏一絲日色。古語云「夏不登樓」,獨有他這一樓偏宜于夏,所以詹公自題一匾,名曰「夏宜樓」。嫻嫻相中這一處,就對父親講了,搬進裏面去住。把兩間做書室,一間做卧房,寢食俱在其中,足跡不至樓下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78.)
p. 143
1. 不漏一絲日色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78.)
2. 起先眺望,還在第四五層,只要平平望去,看得分明就罷了。此番道:「他寫來的字不過放在桌上,使雲箋一幅仰面朝天,決不肯懸在壁間,使人得以窺覷,非置身天半,不能俯眺人間,窺見赤文綠字。」就上了一層又上一層,直到無可再上的去處,方纔立定腳跟,擺定千里眼,對着夏宜樓,把嫻嫻小姐仔細一看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06–207.)
p. 144
怎奈走路之人到急,做小說者偏要故意遲遲,分做一回另說。猶如詹小姐做詩,被人隔了一隔,然後聯續起來,比一口氣做成的又好看多少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10.)
pp. 145–146
原來韋家的宅子就在俞阿媽前面,兩家相對,止隔一墻。韋宅後園之中有危樓一座,名曰「拂雲樓」。樓牕外面又有一座露臺,原爲晒衣而設,四面有笆籬圍着,裏面看見外面,外面之人却看不見裏面的。那日俞阿媽過去說親,早被能紅所料,知道俞家門內定有裴姓之人,就預先走上露臺等他囘去,好看來人的動靜。不想俞阿媽走到,果然同着男子進門。裴七郎的相貌丰姿已被他一覽而盡。及至看到後來,見七郎忽然下跪,只說還是爲小姐,要他設計圖謀,不但求親,還有希圖苟合之意,就時時刻刻防備他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426–427.)
p. 147
1. 見得他歸止于此,永不出山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88)
2. 誰想到了這一日,那件四方傢伙竟會作起怪來,「止」字頭上忽然添了一畫,變做「歸正樓」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88.)
p. 148
1. 貝去戎看屋的時節,還是「歸止」,及至選了吉日,搬進樓房,擡起頭來一看,覺得毫釐之差,竟有霄壤之別,與當日命名之意大不相同。心上思量道:「『正』字與『邪』字相反,邪念不攺,正路難歸。莫非是神道有靈,見我做了一樁善事,要索性勸我囘頭,故此加上一畫,要我攺邪歸正的意思麼?」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88–289.)
2. 原來是些濕土,乃燕子啣泥簇新壘上去的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89.)
3. 就把左邊的房子攺了道院,與淨蓮同修各業,要做個仙佛同歸。就把「歸正」二字做了道號,只當神道替他命名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90)
4. 攺頭換面之法,今日被他騙了,明日想【相】逢,就認他不出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242.)
p. 149
「只是一件:十巹的『巹』字,該是景致的『景』。或者說此樓造得空曠,上有明窗可以眺遠,看見十樣景致,故此名爲『十景樓』。…姚姓父子就虔誠拜禱,說:「『十巹』二字,文義不相聯屬,其中必有訛舛,望大仙攺而政【正】之。」酒癡又懸起筆來,寫出四句詩道:
十巹原非錯,諸公枉見疑。
他年虛一度,便是醉人迷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500–501.)
p. 150
1. 他父子二人無所歸咎,只說這座樓房起得不好,被工匠使了暗計,所以如此。要拆去十巹樓,從新造過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521.)
2. 又把所住的樓房增上一箇匾額,題曰「鶴歸樓」,用丁令威化鶴歸來的故事,以見他决不生還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578.)
p. 151
此一樓也,用意最深,取徑最曲,是千古鍾情之變體。惜玉憐香者雖不必有其事,亦不可不有其心。但風流少年閱之,未免嗔其太冷。予謂:熱鬧塲中,正少此清涼散不得。讀《合影》《拂雲》諸篇之後,忽而見此,是猶盛暑酷熱之時、揮汗流漿之頃,有人惠一井底涼瓜,剖而食之。得此一氷一激,受用正不淺也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19.)
p. 152
尹厚做了一世財主,不曾興工動作。只因婚娶以後再不宜男,知道是陽宅不利,就于祖屋之外另起一座小樓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666.)
p. 153
姚繼一上小樓,把門窗戶扇與床幔椅桌之類仔細一看,就大驚小怪起來,對着小樓夫婦道:「這幾間卧樓分明是我做孩子的住處,我在睡夢之中時常看見的,爲甚麼我家倒沒有,却來在這邊?」小樓夫婦道:「怎見得如此?」姚繼道:「孩兒自幼至今,但凡睡了去,就夢見一個所在:門窗也是這樣門窗,戶扇也是這樣戶扇,床幔椅桌也是這樣床幔椅桌,件件不差。又有一夜,竟在夢中說起夢來,道:『我一生做夢,再不到別處去,只在這邊,是什麼原故』就有一人對我道:『這是你生身的去處,那隻箱子裡面是你做孩子時節頑耍的東西,你若不信,去取出來看。』孩兒把箱子一開,看見許多戲具,無非是泥人土馬棒槌旗幟之屬。孩兒看了,竟像是故人舊物一般。及至醒轉來,把所居的樓屋與夢中一對,又絕不相同,所以甚是疑惑。方纔走進樓來,看見這些光景,儼然是夢中的境界,難道青天白日又在這邊做夢不成?」
小樓夫婦聽了,驚詫不已,又對他道:「我這床帳之後果然有一隻箱子,都是亡兒的戲物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713–715.)
p. 157
1. 乃明朝一位高人爲賣樓別產而作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10.)
2. 乃不肖兒時所作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171.)
p. 159
1. 此詩乃予未亂之先避地居鄉而作 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722.)
2. 道人曰:「予受山水自然之利,享花鳥慇懃之奉,其便良多,不能悉數。子何云之左也?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726.)
3. 予謂:此番捐助,不虧太史,不虧縣令,獨獨虧了諸公,爲呆叟者不可不知感激。(李漁, 《十二樓》, 778.)
